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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部委开展清理工作 货车养路费将调节
  添加时间:2005-5-31 22:30:00  
近日,众多读者向本报反映自己所缴纳的养路费涨价了。昨日,读者刘女士打进本报热线,表示自己在去年买了一辆标重为0.99吨的货车,缴的养路费是200多元,而今年再去缴养路费时,稽征所的工作人员却告诉她,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,要求1吨的车按1.5吨收,就是说要收300多元钱。   昨日,记者从成都稽征处了解到,近期由于国家八部委在开展“大吨小标”的清理工作,对部分货车的吨位在进行核定和调整,养路费的收取标准将以国家发改委颁布的《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》为依据。据悉,由于在调整过程中,部分货车的养路费标准也将发生相应的浮动。   成都市稽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,从今年1月1日起,载货类汽车按照国家发改委制定了《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、《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》作为核定车辆行驶证载质量的惟一依据。 (来源:成都商报)   据了解,从去年6月起,全国集中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,期间对车辆“大吨小标”和非法改装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,但是由于这个工作量很大,因此还有相当数量的“大吨小标”车辆没有恢复吨位,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逐步调整。   该负责人表示,这个标准从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,由于很多车主在此之前就缴纳了2005年全年的养路费,而如果按标准,调高了车主在下次缴费中补齐就可以,调低了可以在下次缴费中抵扣。